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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人才振兴60条”激活人才活力

发布时间:2022-06-05 13:29:28来源:
 本报讯(记者张世光)“给予每个团队全周期5年最高5000万元经费支持”“教学和科研单位确定每周1天可安排非学术会议,其余时间均为‘无会日’”“最高可获得300万元的安家补贴”……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红利,出自黑龙江省近日出台的《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
 

 

  “让人才与龙江相互成就,不负相遇。”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冯海龙说,为了让人才发挥更大的作用,此次出台的“60条”做到了给资金、给政策、给空间、给关怀。

  资金方面,黑龙江省拿出真金白银,鼓励战略科技人才牵头组建科研团队,最高可获得全周期3年5000万元的经费支持。支持技艺精湛、水平高超的高技能人才牵头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创新创造、带徒传技,获批国家级工作室的,省财政给予20万元补助;获批省级工作室的,省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

  政策方面,相关部门加大放权力度,在统一政策标准、严格执行规定前提下,充分赋予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普通高校、技师学院、科研院所、三级医院、中职(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什么时候招人、招什么样的人、什么方式招人,由事业单位自己说了算。用人单位还可自主设置创新岗位,支持科研人员开展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

  在做好科研资金保障、人才使用政策等“硬件”建设的同时,“60条”还对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生活“软环境”予以关注。

  为了保障人才专心科研,“60条”规定,合并压缩项目申报和人才评价中需科研人员填报的各类表格、材料,全面推行在线申报、信息共享。项目承担单位可为科研项目配备专门科研助理,其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可按规定在项目劳务费科目及结余资金列支。

  为了解决后顾之忧,“60条”对人才的子女教育、就医服务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安排。除了最高可获得300万元的安家补贴之外,A类人才子女、第三代子女及B类人才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可根据人才意愿安排入学;E类及以上人才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由定点三甲医院提供预约体检和住院绿色通道等医疗保健服务;B类及以上人才服务范围可扩大到其第三代子女,对其本人提供专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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